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推荐结果公示
公 示
根据省教育厅、省农委《关于做好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》(教秘[2006]222号)精神,在自下而上推荐阳光工程先进办学单位的基础上,经县农业委员会和阳光工程办公室评议,拟推荐休宁县琼琼服装职业培训学校,作为民办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参加安徽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评选,现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06年6月21日至2006年6月28日。公示期间,如对上述单位有不同意见,可直接拨打0559—7512950投诉。
休宁县农 业 委 员 会
休宁县阳光工程办公室
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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