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发布休宁县水稻产业提升行动主导品种及
良种良法配套补贴资金操作办法的通知
各示范区农户:
为加快水稻优良品种推广步伐,切实扭转品种多乱杂现象,加速水稻生产优质化进程,确保我县水稻产业提升行动项目的顺利实施,推进核心示范区建设,实现示范区内水稻单产、品质、品牌、效益四提升,辐射带动全县水稻综合生产能力、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,农民种稻收入显著增加。我委在水稻种植意向调查、品种试验示范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,依据品种合法、性状优良、市场认可、农民接受的原则,筛选确定“丰两优一号(皖稻87)、丰两优三号、丰两优四号(皖稻187)、国丰二号、中浙优一号、两优6326(皖稻119)、扬两优六号、皖稻Y两优一号、辐优827、明优98、Q优六号、Ⅱ优7954”12个品种,作为2009年全县水稻产业提升行动的主导品种,现予发布。
在实施水稻产业提升行动项目的14个乡镇(万安、海阳、溪口、五城、东临溪、齐云山、蓝田、商山、渭桥、榆村、陈霞、山斗、岭南、汪村)的10万亩水稻核心示范区内,凡购买上述12个品种,并实行良法配套的农户按照每亩水稻补贴1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。
补贴方式。按照“农户凭票登记、乡镇初核汇总、分村张榜公示”的程序,由农户凭购种专用发票到村登记造册,乡镇逐村审核后,在村组按户张榜公示。县农委和财政局对示范区乡镇上报补贴面积进行抽查核定后上报。根据验收后的供种清册,县财政局按核实面积将每亩10元的良种良法配套补贴资金通过“一卡通”帐户发放到核心示范区农民手中。
休宁县农业委员会
二000九年二月二十日